疼痛宣教及意义

一、、疼痛诊疗工作的重要意义

疼痛是一种普遍存在的临床症状或疾病,然而疼痛常常被一部分病人和医生漠视,认为无关紧要或难以治疗,这种认识是不恰当的。实际上大部分疼痛性疾病对治疗的反应良好,尤其是越早治疗效果越好。某些顽固性的慢性疼痛,如神经病理性疼痛,通过综合治疗常常可缓解症状,提高生活质量。因此,必须加强宣传和教育工作,使人们认识到疼痛的危害和及时诊疗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到开展疼痛诊疗,缓解病人痛苦是医疗健康服务的一项重要任务,是医疗道德和现代医疗保健事业进步的体现。每一个临床医疗和护理工作者都应认识到,解除病人疼痛是一项神圣的事业。

二、那些疼痛应去看疼痛专科

人们通常认为,疼痛只是疾病的一种症状,而不是病,病好了自然就不痛了。在1999年维也纳举行的第九届国际疼痛医学大会上,与会专家明确指出,疼痛不仅仅是一种症状,很多情况下疼痛本身就是一种疾病。即急性疼痛是症状,慢性疼痛是疾病。例如三叉神经痛、带状疱疹后遗神经痛等,治好了疼痛,病也就好了。疼痛已被现代医学列为继呼吸、脉搏、血压、体温之后的第五大生命体征。那么,哪些疼痛应去疼痛专科就诊呢?

1、原因及科别归属尚不清楚的疼痛

如慢性全身疼痛、头痛、胸背痛、腹痛、脊柱四肢痛等,虽然经过多家医院、多个科室、长时间反复精心检查,也未查到与疼痛相匹配的原因,不知道自己该去哪科就诊者,这时应去看疼痛科。经过疼痛科医生认真细致的专科检查,包括诊断性的治疗,绝大部分疼痛可找到病因,采取对因治疗,可获得满意的效果。

2、科别归属清楚,但无特效治疗方法的疼痛      

比如带状疱疹本属皮科疾病,疱疹初期皮科有丰富的治疗经验和良好的疗效。大多数带状疱疹患者随着疱疹的好转,疼痛自然消失,但是还有相当一部分患者皮肤疱疹消失后疼痛不仅没有好转,反而痛得更加厉害,医学上称为“带状疱疹后遗神经痛”。这是一种非常顽固的疼痛性疾病,其他科室没有特效的治疗方法,如果能早期到疼痛科治疗,往往可取得满意的疗效。再如截肢术后出现的残肢痛、各种外科术后出现的慢性顽固性术后痛综合征等等,这时疼痛的性质和程度,早已超越原所在科室的诊疗范围,这些疼痛就需到疼痛科治疗。

3、无手术指征的颈、肩、腰腿痛

某些无手术适应证的颈椎病、椎管狭窄、腰椎间盘突出症以及通常无需手术的肩周炎、骨性关节炎、肌筋膜综合征和骨质疏松症等患者出现持续的慢性疼痛,适合到疼痛科治疗。另外,有些疼痛性疾病尽管有手术适应证,但患者不愿意接受手术,或术后疗效不显著,或者术后疼痛又复发等,也应接受疼痛专科综合治疗。

4、血管、管道痉挛栓塞引起的疼痛

  如雷诺病、心绞痛、胆管结石、输尿管结石等引起的剧烈疼痛,疼痛科的治疗可有效缓解疼痛,有时还可起到协同治疗疾病的作用。

5、神经源性疼痛

根据国际疼痛学会(英文缩写为“IASP”)的定义,神经源性疼痛是指由于神经系统的原发性病变或功能障碍引起的疼痛,如中枢痛、反射性交感神经萎缩症、灼性神经痛、三叉神经痛、舌咽神经痛、枕神经痛、肋间神经痛、糖尿病末梢神经炎等。神经源性疼痛是一大类非常复杂的疼痛性疾病,常规治疗基本无效,往往需要疼痛科特殊专门技术治疗,如微创神经介入镇痛术、脊髓电刺激、中枢靶控镇痛技术等。所以,这类疾病的患者也应到疼痛科就诊。

6、某些慢性非化脓性关节炎引起的疼痛

  如类风湿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痛风等。疼痛科可针对不同疾患,采取个体化的镇痛方案,能最大限度地减轻患者的痛苦,并对原发疾病的治疗提供有力支持。

7、癌性疼痛

在抗癌治疗的同时或完成抗癌治疗后仍存在的疼痛,可到疼痛科采用特效的镇痛措施进行治疗——除服用吗啡类药物外,还可采取神经阻滞、神经毁损等微创神经介入技术。现代医学研究表明,癌症和癌痛是相互密切关联的两类独立疾病,癌痛的程度与癌症的发展通常并不成正比。完善的疼痛治疗不仅可以提高癌症患者的生活、生存质量,并且在一定程度上可延长患者的生命。

三、疼痛性疾病的治疗原则

1、先诊断,后治疗的原则;

   2、合理用药,以有效、安全为主的原则;

   3、先简后繁,先无创后有创,先可逆后毁损的原则;

   4、相辅相承,综合治疗的原则;

   5、保护患者生理功能,提高生活质量的原则;

   6、节省医疗资源,减轻医疗负担的原则。

四、疼痛性疾病的治疗方法及原理:

   1、治疗方法:物理治疗(半导体激光治疗、经皮电刺激疗法等)、神经阻滞治疗、药物治疗、微创神经介入镇痛治疗、射频热凝毁损治疗等。

   2、治疗原理:改善微循环,促进受损组织神经修复;提高痛阈,改善疼痛反应;可逆或永久性阻断痛觉神经传导功能;去除致痛部位,消除致病的某一环节,打破疼痛的恶性循环 。

五、疼痛治疗的注意事项

1、治疗前不宜过饱。沐浴或用温水洗净患处,如果皮肤有破损或感染应通知医生。

2、治疗时若有头晕、恶心、心慌或不适时应及时告知医生。

3、有时治疗后局部可出现疼痛加重现象,此为药物反应,一般在24小时内减轻至消失。

4、治疗后局部及相应部位可出现麻木、发热、出汗、感觉异常等反应。此为药物之正常反应,几小时候可消失。

5、治疗后应遵医嘱休息30分钟左右经医生同意后方可离院。治疗后48小时内不沐浴。

6、治疗后应注意休息,避免过多、剧烈运动,保持注药处皮肤48小时清洁干燥。

7、患有糖尿病、高血压和冠心病的患者,请在就诊时主动告诉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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